欢迎光临在职研究生招生网,为您提供专业择校&备考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

在职联考法律硕士刑法学案例-刑事责任年龄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时间:2014-08-14 00:00:00
分享到
下列资料的内容是在职联考法律硕士刑法学案例分析——刑事责任年龄,仅供考生参考。
  魏春峰,男,15岁。魏春峰因伙同他人抢劫于某年3月被公安局收容审查。同年4月,魏从看守所挖洞逃跑,同年11月被抓获并被逮捕。
  【问题】
  对魏春峰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解析】
  对魏春峰的行为应以抢劫罪一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不得适用死刑。
  理由: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本案中,魏春峰实施了抢劫和脱逃两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他对脱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法院应以抢劫罪一罪定罪。在量刑时,不能对其适用死刑,并应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关于2014年在职联考相关资讯,考生可关注本网站的“在职研究生资讯”栏目。
 

3秒在线预约报名

在职研究生、备考辅导、论文指导在线报名预约绿码通道

*
今日已有237人预约成功

刘同学 138****2860 刚刚成功报名

王同学 131****2015 刚刚成功报名

张同学 133****4652 刚刚成功报名

李同学 135****8607 刚刚成功报名

杨同学 132****5667 刚刚成功报名

岳同学 134****6652 刚刚成功报名

梁同学 157****2950 刚刚成功报名

刘同学 189****1015 刚刚成功报名

张同学 155****4678 刚刚成功报名

邹同学 139****2907 刚刚成功报名

董同学 138****2867 刚刚成功报名

周同学 136****3602 刚刚成功报名

在职研究生
  • 在职研究生招生
  • 在职研究生招生
  • 在职研究生网
Copyright 1994-2024 北京中知易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在职研究生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56911号-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