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条】
宪法第67条第17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特赦决定权】 全国人大大常委会有决定特赦的职权。
【刑诉法条】
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3项【特赦之不追诉的法律后果】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
【刑法法条】
第65条 【一般累犯涉及赦免】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66条 【特别累犯涉及赦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