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教育水平的提升,使得许多学生都能达到大学学历水平,因此该学历的变得十分泛滥,在找工作的时候毫无帮助,因此许多在职人士和毕业学员在积极的需求自我提升的方法,在职研究生的出现成为了在职人士一直推崇的学历提升方式。那么以天津大学为例,天津地区法学在职研究生的招生类型主要分为哪几种?下面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一下。
目前,天津地区法学在职研究生的招生类型主要有三种,分别是同等学力申硕、中外合办和在职博士。下面就给大家分别介绍一下这几种不同的招生类型。
一、同等学力申硕
这是一种先学习后考试的招生类型,只要满足相应的报考条件,学员就可以准备齐自己的报名材料并全部提交,通过审核,便可到校上课。法学在职研究生学完课程,经过招生院校考核,可以获得课程结业证书。满足申硕条件的,可以参加申硕考试,通过申硕统考,完成论文答辩,答辩合格,可以获得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证书。
二、在职博士
学员通过在职博士的方式报读法学在职研究生,入学要求较高,学员只要满足报考院校的招生条件就可报名,通过审核,可以到校上课,经过一定时间的学习,达到相应要求,顺利毕业后可以获得博士学位证书,证书社会认可度是非常高的。
三、中外合办
学员通过中外合办的方式攻读法学在职研究生,从入学到毕业都不用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只要满足相应的报考条件,有一定的英语基础就可以报名,英语基础差的可以参加培训班。学员通过在校学习,毕业后可以获得中方院校的课程结业证书和外国院校的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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