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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学子荣获最高人民法院“优秀法律实习生”称号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时间:2018-09-18 15: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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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法律实习生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南开大学法学院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李博同学荣获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政治部、机关党委组织评选的“优秀法律实习生”称号,并由周强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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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排中间为李博同学)

  座谈会上,周强勉励法律实习生,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感恩时代、不负时代,把个人成长同时代发展紧密相连,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实现人生价值。要把握时代发展机遇,立足中国司法实践,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贡献。

  法律实习生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打破法院与高校间壁垒,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是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创新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一项重要制度,每年面向全国重点高校、专业法律院校选拔实习生50人。

  南开大学法学院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制度,通过院内筛选,经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考核,先后有任肖荣、朱瑶、路正三名同学参与实习,成效显著、反馈良好。今年9月,由就业指导中心、法学院推荐的孙树光、尹伊两位同学,从全国近五十所重点高校和法律院校的百余名同学中脱颖而出,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六批法律实习生,也是我校首次有两位同学同时入选。

  据了解,南开大学法学院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理念,形成了“以学校培养为主,法院和其他司法实务部门发挥不可替代的协同作用”法学专业人才的协同培养模式,积极推荐学生赴最高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实习。今年上半年至今,法学院已推荐26名学生赴天津市一中院等开展司法辅助人员实习。法学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更好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发挥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不断完善应用型法治人才教育培养机制,为全面依法治国事业不断输送优秀的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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