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厦门大学直博生学费为前三年每年1.3万元人民币/生,第四年和第五年免收学费。
除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之外,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人民币/生(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各专业的学制详见附于本简章之后的附表。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